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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阴阳合同”明星逃税咋量刑?

发布时间:2018-09-30 07:03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原标题:签“阳合同” 明星逃税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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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阳合同”是否逃税是一道法律必答题

  6月3日,崔永元爆料“明星天价片酬用阴阳合同偷漏税”的事件有了新进展,税务部门开始核查了。

  确实,相信大多数人已经无意于关注此间的个人恩怨,公众更关心的是,在范冰冰工作室指责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破坏了商业规则”。明星签“阴阳合同”到底是否存在逃税漏税等行为,成为一个必须要解答的法律问题了。尤其是,面对崔永元的爆料,“只是揭开了明星避税逃税内幕的冰山一角”的认定,这得到很多人的呼应,甚至还有人呼吁,如果“阴阳合同”早已成为演艺圈公开的秘密,那么对于这种大规模偷税漏税违法行为难道不该严厉打击吗?倘若如此,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只是开始,要打破娱乐圈逃税潜规则,让明星自觉纳税,这显得更为重要。老实说,当很多人已经站到了崔永元这一边的时候,但是,崔永元的言论充其量只算是举报,真相到底如何,我们还是要静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杨鹏

  盘点那些逃税的明星

  毛阿敏

  偷税漏税近4万

  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并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因漏税,毛阿敏需补缴27万税款。

  刘晓庆

  偷税漏税达1458.3万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蹲了1年多的大狱。作为在中国影坛金字塔尖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为偷税漏税,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

  林志玲

  补税额高达千万

  2008年初,“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漏税,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终因涉嫌报税不实,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新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曾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

  大S、小S

  补缴税款3000万

  2006年7月,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在美逃税会从重处罚

  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从现实来看,明星由于片酬畸高、收入来源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更是五花八门。明星逃税不是看热闹的小事,甚至可能是整个演艺圈的集体失范。在税务稽查监管方面,美国的做法可资借鉴。

  以个税为例,美国以低稽查率、高税收遵从度而闻名世界。究其原因,除了完善的税收制度以外,严密的逃税罪刑事法网也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逃税罪是联邦犯罪,是美国传统税收犯罪体系的“压顶石”。一旦纳税人被认定犯有逃税罪,意味着他可能受到税收犯罪中最重的处罚,即5年以下监禁,或高额罚金,或者二者并处。其中演艺人士等高收入群体,一般属于税务局抽查重点。除了直接刑事处罚,逃税还会被记录到欠税人的信用报告中,从而影响其信用分数。纳税人贷款、购买保险、求职、上学等都会受到影响,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美国,不管是高净值人士还是普通收入群体,逃税都是大忌,一旦越雷池,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据央视、《北京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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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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