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一条条跟帖,真是比看到血溅当场还让人害怕。这每一条评论的背后,都是“厌女症”的内心独白。如果一个男人物化女性,认为家暴女性天经地义,你怎么能不担心这每一个跟帖背后都有一个女人在承受潜在家暴的威胁?
无论是合法婚姻,还是所谓的“事实婚姻”、恋爱同居,两性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财产,只要有家暴发生,那就是违法行为。
一些旁观者“不参与家务事”的观念,也酿成了很多悲剧。
正如网友留言,在一些乡镇、三四线城市,仍然有太多人认为家暴是“别人家的事”,在农村,有数不清的女人因为家暴求助无门上吊和喝农药自杀。
这次的公交车女性遭家暴事件也一样,如果当时有人上前制止,那么女生就不会只是恐惧地喊叫。如果后续继续没有人关注并制止,那么谁都难保会有悲剧再次发生。
如果面对家暴,旁观者可以及时伸出援手,有可能挽救的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海南澄迈县一名女子被丈夫家暴在血泊中,邻居及时出手相救,才保下妻子这条命来。
当然,旁观者也有自己的顾虑。有人担心,万一自己上前帮忙,被家暴的女人反过来帮助丈夫对付自己,那就好笑了。
但是,既然法律已经有了相关规定,其实也就给报警的旁观者提供了法律依据。
家暴,早已不再是夫妻关起门来的事,无论它是发生在合法夫妻之间,还是发生在恋爱同居者的身上,它都是违法行为。
此次事件没有发展成为法律层面的家暴行为是值得高兴的,但是,我们还是需要警惕那些落后的观念。否则,网友们忧心的情况就有可能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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