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小餐饮服务环节和购物超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从元旦收假以来,临潼区食品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小餐饮、购物超市食品安全开展集中监督抽检工作,确保辖区人民群众春节前后饮食安全。
此次抽检范围是辖区获得许可(备案登记)的小餐饮和购物超市经营场所内抽取其生产经营的食品。
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油泼辣子、葱花饼、猪肉包子、泡菜、米皮等餐饮食品,以及调味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粮食加工品、饮料、淀粉制品、肉制品、蜂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预包装食品采样抽验,共采集样品118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15批次,合格率为97.46%;
不合格食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2.54%。
对抽检中发现的3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其中1批次检测出罂粟碱含量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要求,因涉刑,临潼区食品药监局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其余2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均检测出铝含量不符合《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小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2家生产(加工)不合格产品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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