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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变一套 湾里招贤镇安置房分配“说一套做一套”

发布时间:2018-09-13 23:34 | 编辑 :中华养生网 | 来源:

村民质疑湾里区招贤镇安置分配“说一套一套

南昌新闻网讯 “我家房子征迁时明明是分了两户的,为什么安置房却只给我一套?”近日,市民万祥云(化名)向本报道小组反映称,湾里区招贤镇在分配征迁安置房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将原本约定的两套安置房“缩水”为一套。

两套安置房变一套

村委会当面撕证据

据万祥云介绍,2013年,湾里区启动天宁路以北地块城中村改造,征收了他家位于霞麦村万家自然村的一套111.62平方米的房屋。在搬迁签约时,万祥云将房屋拆分成两户,分属于他和儿子万文(化名)。

“当时,宣讲员跟我说拆成两户可以选两套小面积的安置房。考虑到家里人多住一起不方便,我就照做了,所有协议、材料都是按照分两套房来办的。”说着,万祥云向记者出示了拆迁补偿的有关材料。其安置补偿协议书编号为80、81两个户号,乙方写着万祥云、万文两人名字;户数认定表中户主栏列了两栏,户主分别是万祥云和万文,说明情况栏均是“拆一还一”;选房确认表也开具了两张,万祥云的房屋为户数1、拆一还一面积50平方米,万文的房屋为户数1、拆一还一面积61.62平方米。以上材料盖有招贤镇政府或霞麦村委会的公章。

“我还交了两笔享受20平方米优惠面积的房款,政府给的过渡安置费也是两份。”万祥云说,拆迁安置过程中种种操作均是按照分配两套安置房来进行的,然而当他两个月前再去进行选房登记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只能选一套房。“具体什么原因我也听不懂,只晓得村委会的人当场把我的材料撕得粉碎,还吓唬我说‘你再搞下去一套房子都没有’。”

招贤镇:按两户收取房款是怕老百姓当“老赖”

带着万祥云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招贤镇政府进行采访。分管资产的副镇长刘伟告诉记者,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安置房分配原则,万祥云家111平方米的拆迁房若选择最小89平方米的户型,剩余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最低选房要求,不能再选第二套,只能挑选140平方米的户型。

“户数认定表中明确了是拆成两户,选房确认表也各自写明了拆一还一面积,为何又整合到一起按111平方米计算?若按一户算为何又支付两笔过渡安置费?”记者问道。

刘伟则称这项业务并不归他分管,具体情况不清楚,并一口咬定必须按111平方米分配安置房,“给两笔安置费还不好吗?算起来他是占政府便宜了,我们是为老百姓好才这样做。”

“政府按两户收取优惠面积房款,不就是认同分配两套安置房吗?”记者再次追问。

“那是我们怕老百姓拿了房后当‘老赖’不肯交这笔钱,这才一刀切,先全部收了再说,等分完房子后会退回的。”刘伟说。

霞麦村:旧选房确认表不合理已重新填表

针对万祥云的选房确认表被撕一事,记者来到招贤镇霞麦村了解情况,村委会主任王登云承认确有其事。“因为镇资产办认为之前填的选房确认表不合理,存在像万祥云这样多选房的情况,所以我们又重新填了一份正式表。”

“既然选房确认表不规范,为何会盖上村委会的公章?”记者问。

“那说明不了什么,我们的正式表都加盖了一个确认选房的章。”王登云一边说,一边喊来经办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小何。小何证实,她在每张新的选房确认表上都签了一个“分”字,也另外盖了章。

律师:招贤镇政府涉嫌违约 应按约定分配两套房

为搞清招贤镇政府和霞麦村村委会在安置房分配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记者咨询了湾里区监委委员兰瑞强。他看过相关材料后表示,协议中对拆户如何补偿没有具体说明,存在很多漏洞,但不能就此说有违规违纪行为。

江西盛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之春则表示,招贤镇政府存在违约行为。“户数认定表中明确了两户都是‘拆一还一’,这就能确定当时镇政府是将万祥云家房屋作为两户分别进行安置。”徐之春说,户数认定表、选房确认表等材料作为协议附件,是对协议的补充说明,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徐之春认为,招贤镇政府应当按选房确认表中明确的“拆一还一”面积为两名户主各分配一套安置房,超出面积由户主照协议规定的价格补齐。(南昌日报社聚焦“怕慢假庸散”报道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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